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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并增值税征收率细则出台
发布时间:2014/6/25 责任编辑: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新媒体专电(记者侯雪静 何雨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6%和4%两档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这一政策是两部门对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目的是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 时间仅隔一周两部门就出台细则,一方面反映了各部门打通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的决心和力度;另一方面也释放了未来将逐步简并增值税税率档次的信号。 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自来水、小型水利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6%、5%、4%、3%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现行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征收率。 此次两部门出台细则暂未涉及按5%简易征收率征收的行业,如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等。 目前我国简易征收率有多档税率,此次调整涉及的行业主要覆盖:按6%征收率的自来水、小水电、建筑产品和生物制品等;按4%征收率的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等,以及征收率3%的项目为公共交通运输等营改增个别应税服务。 此外,根据细则还有部分“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政策将带来直接的减税利好,调整后每年将为相关领域企业减轻税负约240亿元。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表示,新一届政府改革从总量性政策转为结构性政策,政策更精准、更具针对性,这也是结构性减税政策的一部分。 对于6%简易征收的企业利好最为明显,名义税负下降一半。以自来水行业为例,多年来由于价格管制,经营成本一直无法体现在价格上,此次降低企业税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负担。但由于自来水的特殊性,企业税负下降不意味着自来水价格将降低,未来将继续执行阶梯水价以促水资源节约保护。 税负的降低将直接带动相关企业的发展。以小型水利发电为例,记者从湖北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为山区保持水土,国家一直提倡“小水电代燃料”的发展方式,此次政策利好小型水电企业发展,符合之前中央的发展方向。同时行业的发展也将发挥稳定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的作用。 专家表示,按照全年减税240亿元测算,此次调整涉及的增值税额约几百亿元。从全国范围来讲,改革涉及面很小。但其对于增值税改革向纵深发展的信号意义重大。 我国增值税税率共有17%、13%、11%和6%四档。此外,相关部门还允许经营规模较小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部分符合条件的特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办法,按征收率计征。简易征收率还有6%、5%、4%、3%四档。相比发达国家只有一档税率,我国多档税率并存的局面不利于税制规范,将抬高我国的税收遵从成本,也不利于税负公平的原则。简并增值税率是我国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重点和难点。 虽然此次调整,仅针对简易征收率,暂不涉及现有增值税档次,简易征收领域的统一税率也为下一步全面简并增值税率扫清障碍。 从改革部署来看,专家推测,在2015年底前营改增试点全行业推广后,增值税减并税率的改革将提上日程,目标是能够覆盖和适应我国服务业发展。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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