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当前位置:
政策法规 -> 最新政策法规
我省下调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同时上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发布时间:2015/5/13 责任编辑:
海南日报海口5月12日讯(记者邵长春通讯员江永华)记者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已下发文件,要求各直属管理局从今年5月1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据了解,此次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1%下调至1.85%,下调0.25个百分点。同时,5年期(含)以下的贷款利率由3.50%下调至3.2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4%下调至3.75%,均下调0.25个百分点。 据介绍,本次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下调,将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带来更大的政策红利,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5月12日正式印发通知:即日起凡在海口、三亚、琼海、陵水购买商品房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在我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同时,在以上市县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在我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 在其他市县购买商品房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在我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购买二手房按原标准执行。 此外,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在我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调整至30万元。 文章来源:海南日报
精彩导读
|
热门图片
最新资讯
热点视频
会员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