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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检查组来琼检查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15/11/19 责任编辑:
11月16日至20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主任诸葛彩华一行在琼检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贯彻落实情况。17日上午,海南省委副书记李军和副省长何西庆在海口市会见了检查组。 海南省委副书记李军代表省委、省政府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长期以来对海南省“三农”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对总社旗下的新合作集团与海航的合作给予很高评价。他说,海南将结合实际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精神,加快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并把供销社改革与农垦改革结合起来,整合农垦优势和供销优势,取得多赢效果。希望总社一如既往地支持海南发展。副省长何西庆参加会见和座谈,并汇报了海南省有关情况。 诸葛彩华对海南省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说,海南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供销社综合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海南省海口、三亚、琼海、临高等4个综合改革试点市县先行先试,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成效。流通网络建设、农村金融扶持、农合会的组建、集团公司的运作、各类农产品展会的举办等方面的工作亮点纷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将进一步加强与海南的务实合作。诸葛彩华要求,海南省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市场主体意识,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强化服务和经营理念,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通过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更好地服务“三农”。 据悉,总社检查组此次赴我省检查,是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由中央农办和全国供销总社联合作出的安排。主要检查各地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的有关情况。我省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及时成立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李军担任组长、副省长何西庆担任副组长,由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供销社等19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综合改革的重点、主要措施、政策保障、时间表、路线图和目标任务。 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农办主任夏斐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省政府副秘书长许云主持,海南省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简纯林在座谈会上做了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组在召开座谈交流后,立即赴文昌、琼海、万宁、三亚等地实地考察调研。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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